关于印发《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》《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25-01-14 23:34:12 人气:1218 来源:
关于印发《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》《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
通 知
各会员单位:
《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》、《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》,已经2024年1月17日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第三届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。报有关部门审查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
2024年1月18日
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
为规范本会财务管理行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章程》和《民间组织财务管理制度》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本会秘书处设立财务室。负责本会的财务会计核算、资产监管,保障协会资金按相关规定合理支配。
二、秘书处财务室设立统一账号、设立账册。严格按审批权限的规定审批.可按照协会本级、分支机构、县区代表处分别设立明细科目,按规定审批权限审批,进行会计核算。
三、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,具体审批权限为:一次性开支在8000元及其以上的,由秘书长、书记审核后。报会长审批;对一次性开支在8000元以下的,由秘书长审核后,报书记审批。
四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的开支费用,由其秘书长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签注意见后,对一次性开支在8000元及其以上的。由书记审核后,报会长审批;对一性开支性在8000元以下的,在其秘书长、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,由书记审批。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,由各自的主要负责人审批。
五、收入来源:会费、接受捐赠赞助,在核准的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的咨询、服务收入,须经价格管理部门核准的其它费用。
六、所有经费收入,均由秘书处财务室统一账号收取,并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“社会团体会费收据”,或出具税务部门监制的电子发票。计入相应明细账册,并联单进账。
七、经费支出范围:办公经费、办公场所租赁费、物业费、驻会工作人员或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、补贴,交通、通讯和会议活动场所租赁费、餐饮费、专家评审费、资料印刷运送费及《章程》规定的业务活动经费支出。所有开支经费的报销凭证,必须是财政部门合法的正规收据或发票。
八、秘书处财务室要在每年的11月15日前,编写年度财务报表,报秘书处审核后,报书记、会长和监事长。
九、财务室要自觉接受监事会的监督,定期向监事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。应当每年向年终召开的理事会报告监事工作、财务收支、结余情况,并通过会议简报、协会微信群向全行业通报。
本制度经2024年1月17日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第三届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报市民政局备案。
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会费管理办法
根据《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章程》关于本会会员收取会费的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 会费标准
档: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单位 2800元/年
第二档:理事单位 1800元/年
第三档:会员单位 800元/年
第四档:个人会员会 200元/年
监事长、监事属于监督本会工作的人员,其会费按照会员单位标准缴纳。驻会工作人员不交会费。
(二)交费时限
每年初开始收缴会费。期限一般为两个月。每年的11月15日为最后期限。具体时间由每年下发的《关于缴纳ⅩⅩⅩ年度会费的通知》规定。如违反本办法,将按照《章程》和本办法《XXX年度缴纳会费的通知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二)缴费方式
会费缴纳方式可采用现金缴纳、电子汇兑,缴费完成后,缴费人可将《交易单》截图和开票信息一并发往本会微信群。会领导、出纳及协会会计点击告知“收到”、会计点击“进账”。由协会会计开具由财政部门监制的电子发票。
(三) 会费开支及利息收入
会费开支范围:办公经费、设施设备购置费、驻会工作人员的工资补贴、奖金、交通费及协会管理服务活动的成本费。会费利息由财务室直接管理,作为本会工作经费的补充。
本办法经2024年1月17日太原市旅游行业协会第三届次会员大表决通过施行。

